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2015-2016学年工作总结(合肥学院)
发布人:陶龙泽  发布时间:2019-04-15   浏览次数:10


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是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批准,各有关院校自愿组成的校际合作组织,是长三角联动发展项目之一。20134月,长三角联动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在杭州召开第五次工作会议,为了加强长三角高校之间的合作交流,促进各高校之间的学习和借鉴,实现教育资源共享,增强总体实力,形成整体优势,彰显各自特色,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出更多更优秀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更好地服务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会议决定成立“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该项目由安徽省教育厅牵头筹备和实施。作为安徽省应用型联盟常任主席单位,合肥学院承接了具体筹备工作。

2014526日在合肥学院召开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筹备会,来自上海、浙江、江苏、安徽等地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和6所高校的代表出席会议。与会各方就建立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等有关问题进行了商讨,认为高校应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支撑并引领地方经济发展。各校应加强合作和交流,相互学习和借鉴经验,共享教育资源,增强总体实力,形成整体优势,突出各自特色,提高教育质量,服务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20141112日上午9时,“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在合肥学院正式成立,来自德国9所友好学校和省内外80多所高校以及相关企业代表400余人见证了这一历史时刻。德国下萨克森州政府国务秘书比尔吉特•霍内、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张大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巡视员杨国顺、江苏省教育厅副巡视员马幸年、安徽省教育厅厅长程艺、副厅长李和平、合肥市副市长吴春梅等领导出席开幕式,长三角联动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和上海市教委、浙江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出席大会。


11日召开的预备会议讨论了《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章程》,签署了《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合作协议》。根据《章程》,成立了“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理事会,选举了第一届理事会单位,推举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金陵科技学院、宁波工程学院和合肥学院为第一届理事会主席单位。


一、联盟学年工作总结

2015年是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工作的启动之年,联盟以教育部高教司工作要点为指南,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为原则,遵循联盟章程,完善联盟运行机制,推动联盟成员高校间的联系与合作,真正发挥三省一市牵头单位的作用,使联盟的运行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精干高效,确保联盟工作求真、务实、持续、健康地开展。具体推进主要工作如下:

(一)共同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是培养应用型人才创新能力、创业能力的重要抓手。长期以来,我国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成效不明显,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重要的问题在于没有把创新创业教育作为一个教育体系来建设。

为研讨交流长三角地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集中展示长三角地区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推动长三角地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决定召开长江三角洲地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讨会暨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示会。2015817日,长江三角洲地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讨会暨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示会在合肥学院召开。教育部副部长林蕙青、高等教育司司长张大良莅临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江浙沪皖教育厅领导和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代表250余人,三省一市教育主管部分负责人分别做了围绕高校创新创创业教育改革工作做了报告。林蕙青部长从全球角度阐释了当前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的相关情况,并就我国今后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给予了指导性意见。会上联盟牵头单位与两家创投机构举行了共建大学生创业基地的签约仪式。在大会开幕式前,林蕙青副部长、张大良司长等参观了长三角地区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该会展内容包括江、浙、沪、皖三省一市创新创业教育的主要成就,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主要成果以及安徽省部分“创新创业”之星的典型事迹。

会议达成共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关键在于协同育人机制的建设,通过校企合作,“真枪实弹”地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潜质。会议正式成立了应用型高校联盟机构,未来将以该联盟为平台,加强教学资源的建设与共享,各类研究基地科技园进一步向全体学生开放,建立大学生校外实训实践基地创新创业园、创客空间等平台,努力成为深化创新创业改革的先行者。


(二)合作推进在线课程共建项目

根据《教育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联盟基于应用本科院校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通过协同、共建、共享,建成适应形势、顺应趋势、应用效果好、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在线课程中心,并以此为公共平台和基地,建成一批支撑教学改革和教学实施,服务教学、学习和教师团队发展的在线课程和数字化资源、系统,形成应用型在线课程体系。2015515日,由金陵科技学院承办的“全国应用型本科院校在线课程建设与应用工作专题研讨会”在金陵科技学院召开,本次会议的重点是讨论《应用型本科院校在线课程建设与应用工作方案》。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高等教育出版社总编辑杨祥,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教学研究室主任吴博,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办公室副主任王青林,爱课程中心董建波,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丁晓昌,以及来自全国30所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处长等共计80余人出席研讨会。金陵科技学院党委书记陈小虎介绍本次会议的主题和拟达成的目标,校长聂影介绍了学校近年来的改革发展情况。会上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教学研究室主任吴博围绕《应用型本科院校在线课程建设与应用工作方案》,作了专题报告;围绕《应用型本科院校在线课程建设与应用工作方案》进行了深入讨论和交流。杨祥副主任希望与会各高校将本次会议作为在线课程建设工作的启动会,在全国教学研究中心和应用型本科院校专门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下,充分发挥各高校的优势,积极推进在线课程建设,努力建设一批高质量、有特色的在线课程,服务好我国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为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深入推动高等教育国际化合作水平

联盟积极组织有关高校开展国际化合作研究,并积极与国外相关的高校联盟加强合作,共同借鉴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推动应用型高等教育国际化合作水平。2016413日,长三角应用型高校联盟与伯尔尼应用科学大学交流会暨联盟工作推进会在合肥学院召开。安徽省教育厅高教处、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宁波工程学院、金陵科技学院、常熟理工学院等长三角应用型高校联盟高校代表与外国友人参加此次会议。


与会高校表示希望学习瑞士伯尔尼应用科学大学在应用型大学的办学模式、教师培养、校企合作等方面的经验,推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伯尔尼应用科学大学愿同合肥学院等中国应用型大学在应用型高等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应用科学大学管理体系、应用型师资培训等方面寻求共同需求点,希望通过在计算机、电子信息等具体学科上开展学生、师资交流并以此作为合作的开端,加强中、瑞双方高校的合作交流,推动长三角地区应用型高校联盟同伯尔尼应用科学大学在各方面特别是工程专业领域深度合作。


(四)研究制定应用型人才培养标准

组织联盟高校对口专业深入研讨,积极探索制定“应用型本科专业”建设标准。在对应用型专业进行深入剖析的基础上,针对试点专业的核心课程,组织各校同行进行研讨,制定核心课程标准,用于指导应用型人才培养。2016526日,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人才培养模式研讨会在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举行。上海市教委、安徽省教育厅高教处及部分联盟高校前来参会。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陆靖校长作了教育部教育综合改革重点攻关项目“应用型专业设置与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的研究报告,提出了对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转型的总体思考和发展思路,详细介绍了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在优化调整专业结构、推进专业转型试点方面的改革探索和相关配套改革。与会专家高度评价了课题的研究价值和实践意义,对课题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以专业建设作为切入点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的思路给予肯定。同时,认为课题研究通过原有专业的内涵改造和目录外专业的建设两个途径探索应用型本科专业的转型试点,重在将研究结果落实在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的改革实施上,研究方案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将为应用型本科院校的转型提供先期试点的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积极开展专业认证工作的研讨与交流

根据“应用型本科专业”建设标准以及国际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要求,积极开展联盟高校专业认证工作的研讨与交流,提高专业认证的通过率,通过专业认证促进学校内涵建设。2016113日下午,长三角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专业认证研讨会在宁波工程学院召开,台州学院、大红鹰学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合肥学院、金陵科技学院、常熟理工、徐州工程学院、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的代表出席本次会议。


与会代表交流分享了各自学校的专业认证开展情况和工作经验心得,听取了教育部评估中心处长张勇介绍大陆高校办学质量评价与专业认证工作的开展情况和香港评审局主任李淑仁介绍香港高校办学质量评价与专业认证的开展情况。

(六)积极参加第九届中德应用型高等教育研讨会

20161027-29日,由中国安徽省教育厅、德国下萨克森州科学与文化部主办,合肥学院承办的“第九届中德应用型高等教育研讨会”在合肥学院隆重召开。来自国内29个省市、自治区93所中方高校(含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的15所高校)、德方5所高校的领导和专家学者340余人参加会议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副司长刘贵芹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副司长于继海出席大会,于继海副司长作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刘贵芹副司长作了《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报告。中德应用型大学校长第一次进行对话,围绕会议主题——“基于中国制造2025与德国工业4.0背景下应用型大学的使命与变革、应用型大学校企协同育人、应用型大学研究生培养”,共同探讨了中德应用型高等教育的趋势与未来。与会校长、专家学者围绕主题,进行了广泛而又深入的研讨。

(七)总结与推广应用型本科教育改革成果与经验

随着我国应用型本科高校发展迅速,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取得长足的进步,涌现了一批好的典型和经验,必须及时总结经验,推广成果。联盟高校合作办好《应用型高教研究》刊物,并以此为平台,开展应用型高教研究,加强院校间交流与合作,并承办全国新建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研讨和经验交流会。2015年,联盟秘书处申请了长三角重大项目《长三角地区应用型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研究——以长三角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为视角》获批并于201610月顺利结题。课题研究旨在借助“长三角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平台,对区域内应用型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进行探讨,一方面弥补我国应用型高等教育理论研究的不足,推进长三角地区应用型高校整体转型、抱团发展,丰富我国应用型高等教育区域合作理论等;一方面探索应用型本科培养模式,改革产学研合作机制,提高长三角地区人才培养质量,为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撑。

二、长三角联盟改革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高校联盟对促进高校快速发展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很多国家的大学都建立起了联盟场域。如美国的常春藤联盟、加拿大C13联盟、英国罗素大学集团。国内有北京学院路大学联盟、上海西南片、C9联盟、“华约”联盟、“北约”联盟、“卓越大学联盟”等,他们在合作共建等方面都做了许多积极的探索。这些联盟都是高校之间的自发行为,而目前成立的长三角应用型高校联盟则是政府主导下的高校联盟,这类联盟是根据实际情况而建立的特殊机构。

长三角地区是国家层面的优化开发区域之一,也是我国综合实力最强、教育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教育发展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近年来,长三角地区各省市不断创新区域教育合作机制,区域教育协作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国其他区域教育合作提供了经验和示范。进一步深化长三角地区教育合作发展,对于发挥长三角地区的区位优势,推进长三角地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进一步增强区域国际竞争力具有积极作用,对促进其他地区教育合作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也将取得综合性的长足发展。但由于外部支持力度不足和内涵发展薄弱等原因,长三角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在发展改革过程中还存在外部和内部等诸多问题。

1、高校分类指导和分类管理尚不到位

高校需要分类指导和分类管理已成为共识,但应用型尤其是新建本科院校如何转型和发展、哪些学校应尽快转型等,尚无明确的指导意见和国家文件,而且对转型发展面临的问题缺乏深入、全面、系统的研究,从而导致一部分地方本科院校处于观望、犹豫状态,或出现“跟风”现象,盲目转型。所以,必须加强相关研究和试验,也亟需国家出台更具体的宏观指导性文件,特别是发展规划,更需要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地方特点出台相关可操作性的文件进行指导。

目前,应用型大学发展的外部支持系统尚处在初建时期。比如针对联盟的配套政策还不到位,有的政策有了但还停留在“文件”上,落实不到位,甚至有的还处在“理念”层面。所以要加快改革的步伐,加大政策的执行力。如招生、就业工作尚未体现“分类”特征,需要尽快改革。应用型本科院校的招生主要是以秋季高考招生为主,这种招生方式尚不能满足应用型本科院校招生对质方面的要求。尽管近年来,教育主管部门开始推行“职业教育立交桥”制度,让应用型本科院校参与专升本招生和对口招生等,但是仍处在试验阶段,总体上仍然是以一张试卷定成败,未能从根本上改变新建本科院校的生源结构。联盟的应用型本科院校主要是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强调创新创业教育,其就业指导和就业评估也应体现自己的特色。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就业指导和就业评估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指导意见和政策措施。

2、各自为政的体制障碍

行政性分权下的中央与地方之间的高校管理权力机构、高等教育资源产权的属地化、部属高校与地方高校财政来源的不同,以及计划经济时代遗留的高等教育布局,共同造成了区域高等教育合作的体制障碍。尽管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政府部门之间已经形成一系列的教育合作意向、签署许多的协议,达成教育合作的基本共识,但许多合作协议和共识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落实,对区域内提高人力资源开发水平、企业创新以及产业发展并未产生显著的影响,区域内人民群众多元化的教育需求也没有从中得到很好的满足。究其原因,主要是区域间的权利和利益冲突,以及存在的各自为政的体制性障碍,尤其是地方保护性法规、行政区划壁垒、政府部门职能界限、教育管理及评价体系不同等因素使然。各地教育的封闭办学、教育资源使用的画地为牢、地方性的招生政策等,制约着长三角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教育合作的深入推进。空间分割和地方保护主义阻碍了优质稀缺联盟高等教育资源的流动、合作和分享。

3、各自为准的制度障碍

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政府部门虽然已经在应用型高等教育上取得部分共识,但是较多的仍然采取自己以往的标准,因为各自为政的制度更符合本地的利益要求,各地政府之间仍然缺乏大范围的调研与协调,这导致跨省区的合作主要还限于宏观层面和理论探索中,联盟高校间虽然现在也有一些具体的合作与交流,但基本上是临时性、局部性和非制度化的,而且大多是建立在追求自身学校的近期利益和为本地区服务的基础上。各地政府出台的现有教育政策中,区域合作的意向不强,没有从政策层面构想区域合作问题,区域教育合作缺乏明确具体的政策指导,缺乏法律效力。

4、信息化程度不高的沟通障碍

与行政区域相关联的制度安排阻碍了区域内生产要素和信息要素的自由流动。不同的区域拥有不同的利益诉求,不同的区域也面临着不同的发展要求。在当前地方财政体制和地方官员政绩考核体制下,各省市为了地方的利益最大化,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方式,形成了各自为政的行政制度,筑起了合法的制度壁垒。这会减少区域的信息化沟通,也会导致区域信息流通成本的上升,不利于三省一市推进深入的交流合作,延缓长三角一体化的进程与步伐。长三角地区高校之间也存在信息化程度不高的沟通障碍,使得高校之间丧失了更多、更大的合作空间,导致包括师资、信息、资料情报、仪器设备以及专业实验室等的共用和共享未得到普及。结果是没有发挥出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力和使用效率与效益,也是应用型联盟高校的科研教学水平发展的一个限制。

5、区域协同决策机制不完善

区域协同决策机制是形成区域良好协作的前提和保障,也是区域协同发展的重要基础。但是现在恰恰缺少一个专门的长三角应用型高等教育协调决策机构,仍未构建出有效的区域协同决策机制,缺乏法律效力和法律保障。目前,三省一市在决策时较多的都是从自身的经济发展出发,立足地方、囿于地方的发展规划,导致区域协调力度的不够。长三角地区应用型高等教育改革起初阶段多由政府推动,三省一市政府间合作至今多数停留在协商、倡议层面,缺乏整体的顶层设计和统筹推进,在政策和具体行动方面实现紧密联动的区域合作仍然较少。

6、区域教育合作推进机制尚显薄弱

目前,中央层面与三省一市的地方层面缺乏沟通协调机制,统筹协调不够,信息沟通不强,协作配合不高,省市各自为战的局面仍然存在,尚未形成共同推进协同发展的强大合力。推进长三角地区应用型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急需建立跨地区一体化运作的机构和载体,通过这类机构和载体才能更加有效的落实共建项目和协同项目。而且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可以更多的导入社会化的推进机制。目前成立的长三角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正在承担这一部分的职责,但是由于成立不久,长三角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自身也在不断发展完善,而且联盟的很多工作没有实际的开展。

7、协同发展的保障机制没有落实

中央层面对长三角联盟乃至长三角地区应用型高等教育发展缺乏明确的战略定位、整体规划保障和协同资金保障,相关配套政策没有得到落实。从三省一市的地方层面,已经形成的区域规划和达成的协同方案如果没有落实,不仅会影响长三角应用型高等教育改革的进程,也会削弱长三角一体化的公信力与地位。首先,缺少健全的法律法规,对参与成员不具有约束力。其次,已经达成的协调发展方案,因为缺少牵头部门的参与,导致方案实施缓慢或达不到预期效果。再次,目前仍未出台明文规定保障长三角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改革与发展所必须的资金。最后,缺乏监督惩罚部门,缺少威慑力。

三、长三角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改革与发展的建议

(一)政府和社会外部支持方面

1、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在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教育部与三省一市有关教育改革试验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积极探索和推进区域合作发展的新机制。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师资与学校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各类学校(机构)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同质同类高校学分互认、共建实验实训基地、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高校继续教育综合改革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破解制约教育改革发展的共性问题,统筹区域教育协调发展,率先实现长三角地区教育现代化。

2、推进区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根据长三角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大力推进研究生和各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与机制的创新。建立健全区域性高校合作育人和合作办学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引导部分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发展,在年度招生计划增量、生均经费拨款、重大建设项目等资源配置上向应用技术型高等学校倾斜。

3、推进区域性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在国家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框架下,充分运用长三角地区教育协作发展的成果优势,鼓励和支持探索区域性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创新学生综合评价机制,优化高校选拔学生机制,增强区域和学校考试招生的自主权,逐步建立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招生考试制度。

4、共同构建区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鼓励和支持长三角地区根据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率先探索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应用型人才一体化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积极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动,探索区域性职业教育与职业技能鉴定的互通互认。根据产业转移和转型升级的需求,建立区域性校企双方人才资源优化机制,创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探索职业院校异地办学的模式,扩大优质职业教育资源。

5、加快推进区域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

鼓励和支持长三角地区提升区域教育国际化的水平,总结和推广宁波诺丁汉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等中外合作办学的经验与做法,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办学。鼓励长三角地区共同向海外推介优秀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外国留学生规模,提高留学生培养质量;进一步加大教师、学生的海外学习培训力度和联合、合作科研的力度,鼓励共同开发并共享海外培训基地。吸引更多的世界一流专家、学者和团队来长三角地区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

(二)长三角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合作与发展方面

长三角应用型本科联盟高校应当围绕“地方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打破各种体制机制限制,由封闭自主发展为主向开放合作发展转变。

1、通过“四个共建”开展校际合作

联盟高校校际合作可以通过开展“四个共建”来实现,通过打造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战略联盟共同体,变“单打独斗”为“抱团发展”,助力深度转型发展。

一是共建专业:通过联合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专业建设思路,确定专业核心课程和目标,改革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提升专业竞争力。

二是共建合作育人机制:通过联盟平台,以优势叠加的方式,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合作育人。经省教育厅批准,联盟高校内部试行跨校辅修专业,培养应用复合型人才。同时可以推进“暑假实践教学小学期制”改革,让联盟高校学生利用暑假深入到其他成员校的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开展专业实习实训、学科竞赛培训、产学研合作和辅修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学习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

三是共建联盟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可以尝试开展“联盟高校教学检查互查”、共同探讨和制订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等。

四是共建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积极争取长三角教育主管部门支持,设立针对联盟的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牵头高校联合联盟内其他高校共同申报、共同建设,并共享建设成果。

2、通过“三个服务”开展校地合作

地方高校发展必须“接地气”,联盟高校可以通过“三个服务”,积极推动与地方建立互动互助、合作共赢的体制机制。

一是资源共建共享服务:通过共建图书馆、体育馆和文化设施,开放高校资源,使高校成为属地的开放性教育文化和科技研发中心。

二是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服务:以金陵科技学院、宁波工程学院、铜陵学院、合肥学院等为代表的联盟高校,制定了服务地方行动计划,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调整专业结构,共建技术创新平台,提升服务地方发展能力。

三是跨区域、跨文化的交流平台服务:依托设在联盟高校的“中国安徽-德国中心”等国际合作平台,促进经贸合作项目在落户长三角。如合肥学院先后帮助合肥市有关单位引进了德国大陆轮胎公司、西伟德集团和韩国韩大集团等外资企业,常熟理工学院在协助常熟市同国外有关城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联盟高校的贡献,得到地方政府的信任与支持,为地方高校转型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3、通过“四个引入”推进校企合作

产学研合作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必由之路。联盟高校应当强化教产合作、校企合作,努力建立学校与用人单位合作培养人才新机制,引进企业在高校建立“嵌入式”研发基地或联办学科专业,推动“订单式”人才培养和与企业合作开展研发,助力转型发展。联盟高校应当实施“四个引入”,即大胆引入职业资格标准,来修订完善专业人才培养规格标准;大胆引入行业标准,来修订完善专业建设标准,开展专业资格认证;大胆引入企业核心技术标准,来修订完善专业核心课程标准;大胆引入行业企业专家,来组建专业教学团队。

4、通过“三个合作”深化国际合作

联盟应当积极与国外同类型高校联盟如德国“U7”联盟等建立合作关系,通过理念借鉴、专业课程共建、教科研项目“三个合作”,走以国际化带动特色化的办学之路。

首先是理念借鉴:通过联合举办论坛、引进国外专家、联合举办“校中院”和开设应用型专业等方式,扩大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多渠道学习借鉴国外应用型高等教育先进的办学理念和办学模式,完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其次是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的共建:联盟高校应当积极与国外高校开展“2+3”、“3+1”、“2+2”等互认学分联合培养项目,提升教学基本建设的质量与水平,培养具有跨文化交际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再次是高层次教科研项目合作:通过高级别教科研合作,引进智力财力,拓展办学资源,有效提高学校教学和科研水平。

四、结束语

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应当以长三角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为平台,在江浙皖沪三省一市教育主管部门指导和支持下,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着力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建立健全长三角地区教育合作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在管理体制、办学体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及区域教育一体化建设等方面率先探索,提升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教育的整体水平,努力构建具有区域特点、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区域教育体系,努力赶超发达国家教育发展水平,打造亚太地区教育高地,为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合肥学院

2016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