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联盟高校“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创新创业教育论坛的通知
发布人:长三角联盟  发布时间:2017-03-07   浏览次数:10

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联盟高校: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落实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任务,深化长三角地区教育合作与交流,现根据2016516日,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人才培养模式研讨会,决定于20173-7月举办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联盟高校“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创新创业教育论坛(以下简称“大赛暨论坛”)。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名称

1、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联盟高校“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联盟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论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

各省(市)组织单位: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合肥学院、宁波工程学院、金陵科技学院

参赛单位: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汉堡国际工程学院、上海杉达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电机学院、上海电力学院、上海建桥学院、上海商学院、金陵科技学院、常熟理工学院、徐州工程学院、常州工程学院、三江学院、无锡太湖学院、宁波工程学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宁波大红鹰学院、台州学院、合肥学院、安徽科技学院、合肥师范学院、皖西学院、黄山学院、滁州学院

秘书处:设在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三、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联盟高校“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一)主题

“互联网+”连接梦想,创新创业成就未来

(二)时间

20173-7

(三)目的与任务

探索联盟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协作新机制,展示联盟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新成果,进一步推动联盟高校深化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联盟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610日之后毕业)。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610日之后毕业)。

以上所有组别参赛对象均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入围项目需缴纳参赛报名费1200元,交通食宿自理。

允许跨校组建团队。跨校组建团队的负责人须为联盟高校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3-5人,指导教师1-2,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已获首届及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奖项的项目,不能以此项目再报名参赛;获其他奖项项目在有明显提高的基础上允许参赛。

(五)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所有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奖励

本次大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干名,其余入围者均为优胜奖,同时评选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单位奖若干名。

(七)大赛流程

1、前期工作准备

1)秘书处于201731日前向各地区牵头高校发出大赛实施方案。

2)各牵头高校于2017310日前向大赛秘书处报送牵头高校分管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日常联系人名单(包括姓名、职务、手机号、电子信箱等信息)。

3)大赛秘书处积极引进创投风投机构,助推创新创业成果有效转化。

2、各牵头高校报送参赛项目

各牵头高校可根据第三届全国“互联网+”大赛赛程,组织本地区参赛项目选拔活动,确定最终入围大赛项目,并汇总报送秘书处。按照每个高校平均4个参赛项目计算,共104个项目,其中上海地区限报36项,浙江地区限报20项,江苏地区限报24项,安徽地区限报24项。各牵头高校于2017530日前将本地区参赛项目汇总信息发送至秘书处。

3、联盟大赛20177月上旬,为期两天)

委托联盟高校专业领域教师、创投风投机构、企业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大赛评审工作。每个入围项目团队自述、专家提问及展示的时间共15分钟,专家按决赛评选标准,决选出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特、一、二等奖及优胜奖。

四、创新创业教育论坛

论坛主要围绕应用型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规律、应用型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长三角应用型高校联盟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协调机制等内容展开。论坛会议日程另定。

论坛主要以主题演讲形式,旨在为联盟高校构建交流合作平台,共同探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规律,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

联盟高校领导、创新创业教育专家代表等。创新创业教育论坛议程另制定。

五、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工作小组秘书处:李倩、方向

联系电话:021-60873226,传真:021-60873226

021-60877208

电子邮箱:pinerqian@163.com

电子邮箱:fangx@sit.edu.cn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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